第51章 陈朝阳大婚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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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陆远就打算晚点过去看看,一是跟陈朝阳还算聊得来,二一个便是他知青的身份好歹算半个“娘家人”。
别让人老王家一看,大喜日子连知青都没过来一个。
人家嘴上不说,心里有可能看低了陈朝阳。
既然和两个女知青赶上了,也就随口答应下来。
入赘,也就是倒插门,甭管放现在还是后世,从来不是件体面的事。
放古代,赘婿在女方家中没任何话语权,身份只比仆人高上那么一点,仅一点而已!
再往前捯,先秦时期,几乎同奴隶无异。
那时的赘婿整日匍匐在地,随时等候女方差遣,社会地位低下,与犬相近。
在形式上具有“赘婿服役”的性质,国家征兵时,属于首先被征召的那一批,打仗时充当先锋,沦为炮灰。
再后来,入赘有了一定仪式,给予男子一定地位。
元朝时,入赘被划分为四种,首当其冲便是负责养老,也就是说女婿要一辈子生活在妻子家中,诚心侍候女方父母。
其次便是夫妻双方在嫁娶前约定好一定年限。
男方首先随女姓,女方所生子嗣同样追母家姓氏,此后按约定几代所生子嗣归夫家所有。
大多“三代还宗”,改回男方原姓。
三代还宗不等同于“吃绝户”、“断香火”,孙辈并非全部改姓,而是平分或给女方留一支,如果只有独子则需双方协商来定。
其三就是出舍,小夫妻成家后可以从妻族中分离出来,独自立户过日子。
最后是归宗,双方约定的年限到期,或女方离世,男子便可回到自己族中 。
入赘的男方,遭受的最大侮辱不是身体上的,而是精神。
如今是新社会,大力提倡男女平等,鼓励摒弃男尊女卑的观念,弱化了传统意义上的入赘。
随着后世一孩化的出现,也就不存在入不入赘的问题了。
不过以陈知青的状态来看,可不像被逼无奈才做出这样的抉择,不然他完全可以不卖房,直接落户村里,在这里娶妻生子就好了嘛。
前些天陆远曾见过陈朝阳的妻子,虽短暂一面之缘,可也能判断出是个温婉的人。
想必这才是他甘心做上门女婿的原因所在!
把大镢在外屋地放好,陆远拿出酱菜和一截腊肉,配上两个馒头,以及早上王四婶给的大蒜便开吃了。
吃过饭,漱了漱嘴,拿上换洗的衣物直奔河边。
这次陆远没凑活,打上肥皂把身上好好搓洗一番,上岸后找个背人的地把底裤也换了,这才背上挎包回了家。
今天时间有限,换下来的衣物只能明天带过来洗。
回家后,陆远找出一双崭新的黄胶鞋换上,下地跺了跺脚,想照镜子看下自己平平无奇的俊颜,发现家里没镜子这玩意。
来到两个女知青家门前,发现大门紧闭,陆远咣咣捶门。
捶门无果后,便在门口坐了下来。
十分钟后门开了,出来的两女头发还没干透,显然刚刚洗过。
“你想把我家院门砸倒是不是,使那么大劲,在屋里听着都跟打雷似的。”戴雨菲一边拨弄着头发,一边朝陆远瞪眼。
随着她的动作,两颗大果儿在的确良衬衫下的小衣里晃晃悠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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